《学记》中说:“善学者师逸而功倍,又从而庸之,不善学者师勤而功半,又从而怨之。”孔子从“学而知之”的难物主义观点出发,提出学——思——习——行。荀子则主张闻——见——知——行,“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中庸》中提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骂行之”的学习模式。然而自近代以来,在教育方法的研究中有一种错误的倾向:即用教法来代替学法,致使学法的相对独立性地位丧失。

这些论述告诉我们,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既要求教师教授有方,又要求学生学习得法。但归根到底,是学法决定着教法,而不是相反。判断教师教法优劣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看它是否符合学生的学法。近年来,教育界提出了一个口号:“教会学生学习!”由“教学生学会”到“教学生会学”的转变,实质上是学习方法地位的重大转移。这一转换既符合教授的规律,也符合学习的规律。学习方法由以学定教到以教定学,再到教学(教会学生学会学习)促学的地位的还原与提升,体现着时代的必然和教育规律的使然。

学习方法是学生为完成学习任务所采用的一些方式的总和。首先,根据学习方法的概括程度和适用范围从纵向划分为三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