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职业教育培养熟练技术工人或职员,实用性较强。职业教育通常从义务教育结束时开始实施,教学与培训过程大体同高中阶段教育相吻合,近年来开始向高等教育延伸。

20世纪50年代初,法国职业教育内部关系才基本理顺。职业行会管理的职业培训班负责培养手工艺考,教育部门管理的学徒中心负责培养技术工人。

1971年7月,法国颁布了技术教育指导法,旨在适应法国工业化发展目标,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法律规定,学校教育所传授的基础知识和普通文化应当包括科学与技术,要求不仅使人获得职业资格,还应使人在职业生涯中能够不断提高。法律还明确提出在普通教育文凭和技术教育文凭之间建立等值关系。

1975年的阿比改革,简化了各类学校的设置,进一步理顺了普通教育和技术教育的关系。法国规定,在中等教育的第一阶段为统一初中,所有学生接受单一的普通教育,但是实际上统一初中并非彻底的普通教育,在初中三年级和四年级设立了职前水平班和学徒预备班,作为职业教育的最初阶段。因此,中等教育的专业分流推迟了两年,由原来的初中开始延至初中中期。在高中阶段,设普通高中、技术高中和职业高中三类。普通高中和技术高中属于三年学制的长期教育,具有同等价值,而职业高中为学制二年的短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