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中的文学教育,究竟更接近于艺术创作,还是学术研究?要打破既有学科以至其它文化类别的框框,当然意味着重新界定批评及研究的领域。但开拓新的论述空间(包括发展科际整合的批评、教学及研究)并不等同于随便把论述的对象伸延到既有框框以外,更不是把有疆界划定在新论述主权管辖范围之内。举例来说,论述焦点由“雅”(或称“高档文化”)而“俗”(或称“普及文化”)的演变,本身并不代表什么文化研究的理论突破。再说,把文化政策的研究视作当代文化研究小“文化政治”的一环,也不仅止于表示由于政策问题日趋迫切,故此自命“趋时”的文化研究者必需它有所垂育。我们的看法是,这种固有的二元化思维本身,是批判的文化研究考所必须毅然放弃的。

以文化政策为例。身处香港,只要对此地的文化发展——包括学校教育和艺术创作,以至整体的文化政策稍有关怀的话,谁都会质疑殖民政府历来所推行或默许的文化路线,请问背后有何种对文化、教育和艺术创作认同和价值的肯定与坚持,而那些支离破碎,似是而非的所谓“政策”,长远以来又如何在缺乏精神价值的把持下经年累月地构造了“我们”。不是说“文化是平常事”吗?我们香港人所接触的、所谈论着的,目前又是些什么样的事物?个中的“文化过程”我们是否了解?往历史中寻,社会的种种政策到底又挪用了哪些条文律则支配着我们去进行“自我建构”,筑造了今日我们所有(或所无)的“文化身份”?那些条文律则的背后又巩固些怎样骇人听闻的“精神”和“价值”?或者说,缺少了什么应有而未有的文化视野与态度?关心文化的人必须要问:我们的所谓“身份”到底如何在你我身处的历史境况中积累而成?我们对这“身份”的认同过程该如何分析?这个漫长的文化过程跟个人的心路历程固然有所联系,跟社会政治的策略性规范又无法分离;文化批评者能如何去进行这方面的分析和研究,这才是长远的论述题目,我们极需发掘及维持这样的—个论述空间。假使大众能把批评的体制和框架更清楚地提默,等于我们更能掌握批评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