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法是以反驳对方的观点为主要手段并建立自己观点的一种论证方法。实际上就是用一个证明推翻另一个证明的方法。
反驳主要是反驳对方的错误、欠缺或者不合理的成分。对方的错误主要表现在论证的三要素中:论点错误,论据失真、论证不合理。这就决定了反驳的途径也分为3 种: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
(1)反驳论点。反驳论点就是用事实或道理证明对方论点是错误的,或虚假的。有人称这种方法为斩将夺旗法。
反驳论点的主要方法有直接反驳和间接反驳。
直接反驳就是用大量的、确凿可信的事实或一般的原理从正面直接证明对方论点是错误的。它是根据已知为真的事实直接证明另一个论点的虚假,是一种常见的反驳方法。例如,有人提出,三仙姑和二诸葛”一样的迷信,一样的包办婚姻” 。针对此,有人撰文予以直接反驳:
三仙姑和二诸葛虽然都是”神仙”,但却不是”一路神” 。他们的性格同中有异:
其一,三仙姑性格的突出特征是”妖”,即装神弄鬼(下神)和打扮得妖里妖气(老来俏) ;二诸葛性格的突出特征是”算”,抬手动脚都要论一论阴阳八卦,看一看黄道吉日。
其二,三仙姑佯苯迷信,借迷信另有所图;二诸葛虔诚迷信,借迷信占卡吉凶。
其三,两人虽然都是包办子女婚姻,但目的不同。
三仙姑走为了排除情敌二黑;二诸葛则认为小二黑与小芹”命相不对”,恐怕”火克金” 。
另外,二诸葛主观上是真心诫意关爱自己的儿子小二黑。他之所以阻挠小二黑和小芹的婚事,是忧虑”命相不对来后,他,跪在地上求情,祈求兴旺高抬贵手……显而易见,二诸葛对待小二黑的态度与三仙姑对待小芹的态度截然不同。
上述论证,直接反驳的论点是三仙姑和二诸葛一样的迷信,一样的包办婚姻 。用于反驳的论据是多方面列举的已知事实: 三仙姑与二诸葛性格特征不同,一个是”妖”,一个是”算”;二是迷信表现真假不同,三仙姑佯装迷信,二诸葛虔诚迷信;二是两人包办子女婚姻目的不同;四是两人对待子女的态度不同。从而驳倒了被反驳的论点,确立了自己的观点。
间接反驳就是从侧面或反面进行反驳,从而确定对方论点的错误。有时作者为了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先证明与自己观点相矛盾的另一个观点的错误,在破中求立。
间接反驳又有反证法和归谬法两种。
反证法就是直接树立一个与对方相对立的新论点,通过充分论证,证明新论点的正确,以此来证实对方论点错误的反驳方法。反证法是建立在形式逻辑”排中律”的基础之上的,此对彼错,二者必居其一。例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肯定会天下大乱,四分五裂。历史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以上论证的典型形式是:
论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反论点”不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证明:如采不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肯定会出现夭下大乱,四分五裂的局面。
中国人民不能容忍这种局面的出现。(省略)所以,不能不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应该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我们证明了一个判断是正确的,也就等于论证了与它矛盾的论点是错的、假的。例如,我们证明了李教授出生在潮州,也就自然驳斥了李教授出生在梅州的说法。
归谬法又称引申法。它为了证明对方的论点是假的, 首先假定它是正确的,然后以此为前提,进行合乎逻辑的引申,推出一个十分荒谬的结论,再用荒谬的结论来反证作为推理前提的观点的错误。
例如,唐代对于君主与尊长的名字避讳,成了限制人们言行的精神侄桔。著名诗人李贺,其父名晋肃,由于”晋”、”进”同音,因而不能参加进士科的考试。韩愈曾鼓励李贺参加进士考,于是遭到了众人的非议。面对这种陈腐的时尚,事事愈就写了《讳辩》一文。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韩愈也不敢直接反对避讳,只能巧妙地引经据典,多方设间,找出矛盾,驳斥李贺不能考进士的怪论: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同然一辞。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在这里,韩愈用的就是归谬法。这个归谬法是这样反驳的:
如果,父亲名叫”晋肃”,因为”晋” “进”读音相近,儿于就不能考进士,那么,如果父亲名叫”仁”,因为”仁” “人”读音相近,儿子也就不得为人-了。
显然,这个推断是不能成立的,所以,父亲名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的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文章层层设问,一波三折。作者没有一句从正面说出自己的主张,读者却可从中自然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结论。
归谬法是一种欲擒故纵的方法,利用对方论点的破绽,步步引申,使对方论点的荒谬充分得以显示,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这种反驳,简洁有力,逻辑性强,语言犀利。但是,归谬法只能指出对方是错的,却不能证明其为什么错。所以,要彻底驳倒一个反面论点,还必须和其他的反驳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2) 反驳论据。反驳论据就是用事实或道理证明对方论据的虚假,使其论点失去依据而不能成立。这是一种釜底抽薪的方法。驳倒了对方的论据意味着对方用以证明的论点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在对方还未提出该论点的新的理由之前,其论点的真实性就得不到证明。不能证明的论点就有可能是虚假的或是错误的。
论据的错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引文有误,如引文张冠李戴、斩头去尾、断章取义、或歪曲误解原意;二是事实有说;三是论据不能证明论题。
(3) 反驳论证。反驳论证就是驳斥对方在论证过程中论点与论据之间逻辑关系上的混乱或错误,从而达到驳倒对方论点的目的。
反驳论证,要善于透视对方的论证过程,找出它的破绽。如总论点与分论点的矛盾、论点与论据的矛盾、前提与结论不合,或有推理错误、偷换概念、循环论证等。找出了破绽,才能一举破的。如《韩非子》中的”自相矛盾”的故事。有个卖矛和盾的人,一面说他的盾,什么矛也戳不破;一面又说他的矛,什么盾也能戳破。于是有人问他:用你的矛戳你的盾,会怎么样呢?于是,他无言以对。这就正击中了对方的要害。
上面所列举的几种论证方法都是较为常用的论证方法。学术问题一般比较复杂,一篇学术论文的完成,通常需要通过各种论证方法的综合使用。各种论证方法的配合运用,要形成一个缤密的论证过程,既要逻辑严密,又要方法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