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对学生成绩的全面评定以及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的全面评定。

评价学生的内容应当包括对课堂提问答辩的评定;考试考查中独立见解的评定,实验实习中独立设计实施方案的评定;实施过程中独立发现和独出心裁的评定;实验结果分析中独立见解的评定;实习笔记中联想能力的评定,完成作业中新的思路、独立方法的评定;科研活动和动手能力的评定;课外学习所获有关知识的评定;相互交往中表现的价值体系的评价;道德和意志水平的评定等。

评价教师的内容包括知识量的评定;对知识进行形象编码(按照课程内容和活动内容所涉及的事物或现象的外部特征和性质的编码)和语言编码(按照课程内容和活动内容所涉及的事物或现象以及概念、公式、规律等逻辑形式所进行的编码)的能力的评定,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的评定;指导课外兴趣活动的评定,指导学生观察、实习、实验和科研活动能力的评定;指导学生通过情感交流培养集体主义、团体意识的评定;进行家访(包括信访)并由此引出学校、家庭和社会进行合作教育的评定;道德品质以及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的评定等。

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应当由评价目的来确定。创造教育的评价,重视通过对学生各种成绩的检查,在各项检查中,评定学生的好奇心、敏感性、独立性、流畅性、连续性、幽默感.想象力、记忆力、自我形象和理想、道德;意志力,培养学生的联想能力,并发现学生的创造力。过去,一股重视对学生的评定而忽视对教师的评定,这是本末例置。所谓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是指儿童、育少年经由教师、家庭、社会的合作力星,并通过个人的主观作用将外部已经客体化了的人类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的活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