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客观生活的其实再现是现实主义首要的特点。现实主义要求作家在处理文学与生活的关系时,尊重客观现实,从实际生活出发去描写和再现生活的本来面貌。按照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一回中所说:“俱是按迹追踪,不敢稍加穿凿”,或者如巴尔扎克所论法国社会将是历史,而他将只是法国社会历史的“秘书”。因此,在人物塑造上,它注意的中心是实际生活中的人物,把“这些人物真实地描写出来”。既不把他们写戊头上绕着灵光困的神,也不把他写成阿鼻地狱中的鬼,而是像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着的血肉丰满的活生生的人。在事件描述上,如实地展现社会生活中的矛盾与纠葛,从重大的社会斗争到日常生活的细波微润,都仿佛是人们身边发生的事或亲身参与的事,决不凭借超人的力量去挑起、推动或解决矛盾。在环境的描写上,它所写的就是平平常常的人间生活情景,实实在在的风俗画和风情画,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画面。当然,所谓客观生活的其实再现,并不是不加选择.不要虚构t排斥想象和联想,这种真实的再现,无论人物、事件还是环境,都要求在构成艺术统一体时要展示出生活的某些本质方面,把细节的真实与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结合起来。正如别林斯基所说:现实主义的“显著特点是忠于现实:它不窜改生活,而是复制和再造它,仿佛是一面凸镜从一个观点上反映了繁复的生活现象,取其对于组成一整幅丰满而生动的图画所必要的东西”。一方面是“不窜改生活”,一方面则是“取其对于组成一整幅丰满而生动的图画所必要的东西。”这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叫做“忠于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