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失败后,联邦德国(本部分简称为德国,所述情况也包括统一后的现德国)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重建的重要手段而积极扶植和发展。

一是,为了提高在职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文化素质,建立了职业补习学校、继续进修学校等,企业是举办继续教育的主力。此外,行业协会、职业联合会、雇主和雇员组织以及高等专科学校、跨企业培训场所、远程教育机构也都举办职业继续教育,职业继续教育根据在职人员的不同需要,有补习性、适应性、提高性、改行性等不同方向的教育服务。

二是,在20世纪60-70年代,为适应科技和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把原来的工程师学校和高级经济学校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校企合办的职业学院也应运而生,高等职业教育呈现大力发展的态势,目前在德国的高等学校教育中占有半壁江山。

三是,建立专科高中,并为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开设全日制补习学校或夜中学等,使得中等教育阶段职业学校的学生获得升入高等学校的资格,这些学校构成了德国的“第二条教育途径”,为接受职业教育的青少年提供不断升学的机会。

四是,1969年德国(原西德)联邦政府公布了《职业教育法》,正式将存在了一百多年的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的职业培训形式用“双元制”来表述,此后“双元制”成为国家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一种制度。德国教科部认为:“培养一个技术熟练、精湛的劳动者与培养一个知识广博的大学生相比,对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