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具有反规范的性质。这一方面是因为网络文学的创作者以业余为主,有的甚至只是客串。他们写作主要是为了偷情遣兴,满足自己表达的欲望,对有关的规范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学习与遵守。另一方面,网络文学是一种高淘汰率、低注意度的文学,有的作品刚产生,还没有引起读者的注意,就被从网页上清空了。网络文学的这种高流动性和前面说的形式上的标新立异,使网络文学难以形成某种公认的规范。实际上,网络文学自1994年在我国兴起以来,虽然出现了一些有影响的作家,却一直未能形成公认的规范。这恐怕不完全是因为研究不够或者出现的时间太短,它与网络文学反规范的性质也有一定的联系。

然而,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文学,一定的规范对于它来说又是必不可少的。这种规范涉及三个方面。首先,是网络文学自身的规范。规范是第一范围内的人们共同遵守的关于某一事物的系列范式和推则。它是在事物自身的规定性与人们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这个意义上,规范是某一事物发展成熟的标志,也是事物走向完美的保证。我国的唐诗宋词之所以取得辉煌的成就.与它们建立起的一系列完整的规范是分不开的。我国“新诗”走过了近一百年的历程,还未能完全成效,与它尚未建立起自己的完整的规范也是分不开的。网络文学要得到健康的发展,也必须建立起一定的规范。自然,这种规范不是固定静止的,而是流动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