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教育研究的理论成果在于观念地掌握客体,表现为在不实际改变客体的现实存在状况下,将搜集的关于外部的现实存在的客体内容通过一种形式变换,经过过滤编码而成为有特定形式结构的语言符号系统。而教育研究的实践成果则是实在地掌握客体,表现为实际地改变客体的现实存在状态,如改进教育与教学措施,提高教育教学效率,或者促进了学生主体的发展,或者改进了学校的教育管理,或者是转变了一个后进生,等等。

综观教育研究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进一步说明了“教育发展规律”是一个体系,被包容在这个体系中的仍然是多种类型和不同的作用方式的。有的学者将社会规律划分为结构规律、作用规律、发展规律。如何刻画教育发展规律的结构和类型,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探讨。二舌划分是相对的,有条件的。研究的实践成果实际上是理论的物化与应用。无论是理论研究成果还是实践研究成果,最终都要看社会的价值评价,即社会按自己的要求和利益对教育研究做出的价值评价。这一评价着重探讨的是教育研究在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素质、培养合格人才以及社会伦理道德等方面所起的作用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