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逻辑学关于下定义的组定,被下的定义=属十种差。据此分析,教育的“屑”是活动,即是与社会生产、社会政治、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军事防卫等居同一层次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的“种差”是人的培养,即教育与上述所列各种活动的根本区别在于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换言之,教育与其他社会现象,如政治、经济、军事、科研等之间的根本差异在于:教育是通过培养人的活动而作用于社会,它的特定功能或基本职能是通过人类已有文明的传递促使受教育者从无知转化为有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从智力的沉睡状态到激活状态,从能力较低到能力较高,从一个出生时软弱无知的个体到逐渐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成员。也就是说,教育要通过自身特定的活动形式一一教学,特定的活动场所—一学校,特定的活动人员——教师,把人类千百年来积累起来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理论、技术、经验转化为受教育者的内在素质,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发展,最终成为一名符合社会、适应社会需要的人。其他社会现象也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也能够影响人、陶冶人,或这样或那样地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但一般来说不如教育对人的发展的作用那样直接和显著。对此,国内外许多学者的看法接近一致,如前苏联著名教育家巴班斯基认为:“教育是老一代向新一代传递社会历史经验的过程.其目的在于培养他们参加生活和从事为保证社会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