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是人们依照自身的需求,在自我计划、制约下,有目标、有系统地进行的学习活动。自学,尤其是在团体或专人指导下的自学.在任何教育体系中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

在我国,自学活动发展得越来越普遍,特别是198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使无组织的自学活动发展成为有组织、有领导的自学,得到国家的承认.并把自学作为一种接受教育的方式纳入到教育结构之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通过群众自学高等学校一定专业的有关课程.然后经国家考试,借以选拔专门人才的办法。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核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国外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主要目的是为那些寻找工作的人补充专业知识。我国的自学考试制度,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就专门人才的一种办法,是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它根据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开考专业,而不完全依据学校已有专业的模式而定。目前.自学考试制度已向各类高等、中等成人教育层次的考试扩展。到1988年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有在籍考生(即获得一门以上单科合格证书者)近300万人,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的28.27万人;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38.48万人,获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的1.87万人。

实行自学考试制度,是实现宪法规定“鼓励自学成才”的重要措施,是教育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在当今成人教育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现在这一制度已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