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学习看作过程,也可以把学习看作结果。心理学家为了研究与测量方便,一般根据结果给学习下定义。根据结果,本文把学习定义为“主体与环境相互作用引起的能力与倾向的相对稳定变化。”据此定义,也可以把学习看成主体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而导致能力与倾向相对稳定变化的过程。这两种说法都强调单有活动或练习不一定产生学习,只有当活动或练习导致个体的内在知识或情感状态(或外显的行为)发生相对稳定变化时,这样的活动或练习才称得上是学习。

从学习论的观点看.知识乃是学习的结果。正如著名学习心理学家鲍尔和希尔加德所说:“学与知的关系好像是过程与结果的关系,获得与拥有的关系,绘画与图画的关系。”“但什么是知识呢?由于本世纪初年代前,心理学中的行为派占统治地位,他们只关心行为变化,拒绝研究知识。他们认为知识即行为贮备(repertoire of behavior),知识问题似乎成了哲学家们的专利。因此,人们对知识的认识也就仅停留在哲学水平。这可以从我国教育学与心理学著作中得到印证。我国80年代出版的权威性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及中国大百科全书都把知识定义为“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印象”。知识的分类主要依据毛泽东的<实践论>,分为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