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教育活动的评价者。教师还担负着对教育活动的全程管理的任务。评价是一种对教育活动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作出判断的过程。其功能有二;一是鉴定功能,即对学生学习结果给以优良程度的区分;一是反馈功能,即诊断教育特别是学习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提供反馈信息,以利于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证教育活动向着预定的教育目标发展。教师正是通过评价的反馈功能达到对教育活动的控制,使之即向预定教育目标,确证自己在教育活动中的主导、支配地位。

确认教师助教在教育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并不否认学生在认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之所以要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是因为学生作为一个发展的主体,还不能完全按教育规律去活动,自觉满足社会要求。因此需要由专门的教师来设计、组织和评价教育活动,以便有效地实现社会价值。

“三体论”认为教育活动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环境(或教师、学生、教材)三要素构成的三边活动;“四体论”认为教育活动是由主体(包括主体一教师和主体=学生)、客体(即客观世界)、介体(主客体之间的中介,包括精神介体如课程、心理过程和物质介体如工具、设备)和周体(即周围环境)四要素构成的多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