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教师继续教育开展较早,而且很有特色。“在17世纪宗教和慈善机构举办初等教育的基础上,产生了导生制和见习生制”。所谓导生制就是从学生中选拔一些成绩较优学生,由教师或校长直接教他们,然后由他们再去教学生,形成“师带徒,徒带生”的形式;“见习生制”是指选取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一边学习,一边担任初任教师,以后进一步上升为正式教师,由此可以看出,英国培养教师是实行个别化培养。而且这也为英国后来的“校本培训”的教师继续教育模式打下了基础。
19山纪中期以后,“在初等教育法影响下,由原来教会为主导的宗教教育转向由政府主导的世俗教育为主,宗教教育只是家庭一项选择权而已”。并且在这个时期大力发展师范教育,这样使得由教会为主导的教师培训让位于公立的师资训练机构。到20世纪初,在“巴尔福教育法”推动下,形成了国家宏观控制,教会、民间团体、大学、地方当局共同参与的公、私立相结合的开放式现代师资培养体系,同时英国教师培养以小学为主转向以中学为主,英国因此较早地开始了普及初等教育、义务教育运动,因此英国所需要的教师数量就越来越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由大学教育系、各地方教师训练学院、其他院校、地方教育当局、教师代表等组成地区性师范教育组织,统筹办理各地区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与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