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在一切学校中,必须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一切教育行政机关和一切学校,应该接受党委领导。为了多快好省地发展教育事业,必须采取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原则。全国应在三到五年时间内,基本上完成扫除文盲、普及小学教育、农业合作社社有中学和使学前儿童大多数都能入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任务。
这个指示指出了前一段在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了办社会主义教育的经验。它对于克服从1953年以来全盘移植苏联教育所造成的一些问题,对从1958年开始的教育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也反映出一些明显的错误导向,以至造成教育思想上的混乱和“左”的思潮与做法的泛滥。
实验推行半工半读
提倡学校办工厂、农场,工厂、农场办学校
1958年1月,毛泽东在《工作方法(草案)》中提出一切·校,凡是可能的,一律试办工厂或农场,学生实行半工半读。同年8月又提出:“以后要学校办工厂,工厂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