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类即文学类型,是对文学的分门别类,文学正是各种文学类型的总称、集合体。文类的划分有利于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学作深入的观照和审视,从而更好地把握文学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文学类型和文学体裁的研究有一定的重合之处,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文学体裁偏于对文学作品存在状况的静态描述,而文学类型则不只是要描述文学作品的存在状况,更要对文学创作、文学的发展做出动态的考察和说明。

文类是一个历史概念,文类的划分是文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文学自觉意识的结果。在文学萌生的原始阶段,文学还蛰伏在文化的羽翼之下,这时是无所谓文类的。文学只有从文化的总体框架中分离出来,得到独立发展之后,文类的划分才成为可能。文类的划分也只是相对的,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文类,也有不同的文类划分原则和标憋。这些原则和标准在一定的时期内总是符合文学存在的实际状况的,但时过境迁,新的文类产生,旧的文类消失,文类的划分原则和标准也就要随之发生变化。刘勰《文心雕龙》从《明诗》至《书记》,凡二十篇,专论各种文体,涉及的文类达数十种之多,对当时的文学作了相当细致的分类。但从后来的眼光看,刘韶实际涉及的仅仅是诗歌和散文两大类别,对后世风行的小说、戏曲井无触及。这就需要后来的文论家来重加分类,后来的分类自然是按照新的分类原则和标准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