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管理主体与客体(这里主要指作为教育科研管理对象的教育科研工作者)的关系,理论上讲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的一面表现在教育科研管理主体与教育科研管理对象处于教育科研管理的二极,他们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即他们承担的任务不同,他们负的责任不同。同时他们之间有着相互否定的倾向,即无论是教育科研管理主体讨教育科研管理客体的要求,还是教育科研管理客体对教育科研管理主体的要求,都有着趋严、趋高,甚至挑剔的倾向,又会冈这种倾向相互之间产生不满。这种对立的一面具体表现在教育科研管理中,教育科研专门管理机构与学校教育科研之问的矛盾,教台科研专门管理机构与教育科研个体之间的矛盾,学校科研管理与教育科研个体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又反映在教育科研管理主体的控制约柬与教台科研者个体自主创新的冲突上。承认教育科研管理主体与教育科研管理对象之间的对立一面,弄清二考之间的不问,对于明确各自的任务利要求、格守各自的职责是有价值的。

但教育科研管理主体与教育科研管理对象之间的对立只是其关系的。个方面,另一方面他们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关系。教育科研管理主体与教育利研管理客体是教育科研管理过程中一方离不开另外一方的关系,一方离升了对方,教育科研管理便不复存在。同时,教育科研管理主体所作出的教育科研管理计划及决定等必须从教育科研管理对象的具体实际状况出发,作为教育科研管理对象的教育科研工作者有权对教育科研管理主体进行监督。当教育科研管理者承担教育科研项目时,他便是教育科研管理的对象,当教育科研工作者将自己的科研言行作为管理对象时,教育科研工作者也是教台科研管理者。出此,我们可以给教育科研管理进行这样的描述,即教育科研管那是教育科研管理者与作为教育科研管理对象的教育科研工作者之间的一种生动互助、互相合作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