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研究的受试对象:

临床研究以病人为对象,在选择病例时应特别注意:

(1)诊断必须明确可靠,最好采用国际通用的诊断标准,特别是诊断该种疾病的”金标准”,进行正确的分期或分型,以保证同组病例的同质性和同类研究之间的可比性。同是急性病毒性肝炎,轻者可以临床症状不明显;重者可以发生广泛肝坏死、肝昏迷。不进行分类分型,笼统讲某药物的疗效,就没有科学性,也无法和别人的同类研究做比较。

(2)要充分考虑对所研究疾病有影响的各种因素,如年龄、性别、居住地区、职业、生活习惯、经济条件、治疗用药情况等。可采用不同的限制法(限定年龄、职业或地区等) ,将研究对象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或采取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等方法选择研究对象,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和组间的可比性。

2. 流行病学研究的受试对象:

流行病学研究的受试对象是人群,应合理确定样本大小,最好从较大的人群中随机选择对象,随机分配到试验组或对照组,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和组间的可比性,避免发生偏倚(bias) 。样本大小应遵循统计学要求,既要数量足够,又不宜盲目追求大数量的普查。以往进行补晒预防克山病的现场试验,有两次都因观察人数少,得不出肯定结论。后来试验组和对照组均扩大到4000人左右,并采用双盲法,才肯定了补晒的预防效果阴。但不必要的大数量普查也会造成人力物力浪费。早年有关方面曾交给安徽省一个任务,要求调查十万妇女以了解月经常数。后经统计学家设计,只查了五千人便得出结论。受试对象分配到各组必须均衡、可比。早年有人进行预防药物的现场试验,开始不设对照,后来虽设对照,却是以解放军战士和居民对比,两组间根本没有可比性,影响结果的因素很多,工作做了八年没能得出正确结论。

3. 实验研究的受试对象:

医学实验研究的受试对象主要是实验动物;也可能是分离培养的器官、组织、细胞、亚细胞结构或细胞外基质成份。在如何对待实验动物的问题上,目前欧美国家普遍主张实行”3R 原则”,即减少(reduction) 、改善(refinement) 和替代(replacement )。 “减少”,就是尽量减少实验中所用动物的数量,提高实验的精确度和实验动物的利用率;”改善”,指善待动物,减少动物的精神紧张和痛苦;”替代”,指以单细胞生物、微生物或细胞、组织、器官等替代活体动物进行实验。第三个’R”现在当然难以完全做到,前两个”R”是应该而且可能实行的。

选择实验动物要考虑以下一些因素:

(1)相似性:

无论选择动物的自发性疾病模型或人工复制模型,力求其对所研究的人类疾病敏感并与之类似。例如研究扩张性心肌病用叙利亚仓鼠自发性心肌病模型;研究高血压病用自发性高血压大鼠;复制结核病模型常用豚鼠;复制躏疾、脑炎或脊髓灰质炎用猴:观察肠道病毒的致病性用乳鼠;移植肿瘤用裸鼠等。

(2) 适用性:

根据动物器官、组织的结构、机能、代谢或生理、病理反应特点来选择动物,利用其某一方面的特性达到实验目的。如利用果蝇繁殖快、染色体数少(4 对)、易于观察的特性作为遗传学实验材料;研究雄激素的作用可用公鸡鸡冠;研究甲状腺素对生长发育的效应可以用蜗斟等。研究呕吐反应可选鸽、猫或狗,因这些动物的呕吐反应敏感;不宜用大鼠、小鼠,因它们缺乏呕吐反应。

(3 )经济性:

在符合实验目的的前提下,选择体型小、易饲养、性情温顺、价格较低的动物。

(4 )可重复性:

力求减少动物的个体差异,保证实验结果的稳定一致。就同一种动物而言,近交系(纯系)动物较杂种动物容易保持一致性。但近交系动物往往体弱易病,不易长期饲养。

选择实验动物除动物种类之外,还要考虑动物的性别、年龄、品系和等级,主要是遗传背景和微生物学、寄生虫学控制闷。按1988 年11 月国家科委颁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用于科研的实验动物,必须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

实验动物作为遗传限定的动物可分为封闭群和近交系两大类:

(1)封闭群(closedcolony) 是以非近亲交配方式进行繁殖生产的一个实验动物种群,在不从其外部引人新个体的条件下至少连续繁殖四代以上, 称为一个封闭群,或叫远交群(outbred st∞k) 。常用的封闭群动物如Wistar 大鼠、SD(Sprague-Dawley)大鼠、NIH 小鼠等。这种动物有较强的繁殖力和生活力,对疾病抵抗力强,因而广泛应用于一般实验中。

(2) 近交系(inbred strain)经至少连续20 代的全同胞兄妹交配培育而成,即通常所说的纯种动物。近交系动物中使用最多的是近交系小鼠,常用近交系小鼠如AlJ 、AKRlJ 、BALB矶、CBAlJ 、C3H 、C57BV6 、DBAl2 等。近交系动物具有相同基因型,个体之间非常一致,因而对实验的反应一致,重复性好,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在遗传、肿瘤、免疫等领域的实验中使用近交系动物更有其优越性。

实验动物的等级是按微生物学、寄生虫学控制程度来划分的。我国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将实验动物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普通动物(conventional animals,CV)。在开放系统或半屏障系统下,经检测外观健康,主要要求无人兽共患病病原体,具体标准参看参考文献(12)0 CV 动物仅可供教学使用。

(2) 二级,清洁动物(clean animals,CL)。在半屏障系统或屏障系统下,经检测外观健康,除没有一级应控制的病原体外,还应没有该动物所特有的致病病原体或条件性致病病原体,具体标准参看参考文献(12)。 CV 动物可用于一般的实验研究。

(3) 三级,元特定病原体动物(specific pathogen-free animals,SPF)。在屏障系统或隔离系统下,经检测除元一、二级应控制的病原体外,还应没有该动物一些特定的病原体,具体标准参看参考文献。 SPF 动物常用在微生物学、药物学、毒理学、肿瘤学、免疫学等研究中作为动物模型。

(4) 四级,无菌动物也;erm-free animals,GF。在隔离系统下,经检测无可检出或无非植人的任何其它生命体。在无菌动物基础上,根据研究目的经人工植人一种、两种或多种已知细菌时,叫做悉生动物(gnotobiotic animals,GN)。按我国的现行分级, GN 动物也包括在.四级之内。但广义的GN 动物的概念,则把GF 动物和SPF 动物都包括在内。GF 动物己在微生物学、药理学、肿瘤学、免疫学、老年学、放射学等方面的研究中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