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村民以各种形式表达反对也无效果。依据人口和村民意愿适当减少学校数显然有其合理性,而不同的乡村学校的撤并显然是以领导政绩为依据,将教师不愿意去的学校撤掉,未能走民意征集程序,忽视了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以尽可能减少教育经费开支、降低当地政府用于办学的成本为依据,但学校撤并把部分政府的教育经济成本转嫁为农民的教育经济成本、学生的时间成本和安全风险,显然并非以当地居民为本,以当地的孩子为本。

2002年和2003年,国务院和财政部分别下达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和《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中小学调整工作。许多县教育部门为了获得这笔资金而撤并小学及教学点,尤其在一些山区,从2003——2007年,撤了近1/2—2/3的教学点及完小,这对农村特别是偏过山区的农村村民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学校向县、乡集中,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城镇出现学生人数很多的巨型学校和巨型班级,尤其是县城的高中,学生人数达五六千、近万人的中学已不在少数。教师都来自被撤并学校,由于编制吸制、不合格教师清退难、优秀师资补充依旧困难,寄宿学校很多教师还要承担或参与学生生活管理‘寄宿生生活方面未能恰当安排,小学生寄宿面临洗衣服、洗澡、就餐等难题,但很多学校相关设施并不完善,有些学校周边网吧、歌舞厅较多,治安环境较差、也使学生和家长产生畏惧心理,教学质量不仅难以提高还会出现下降。巨大的学校规模给学校管理、学校文化营造、校风建设以及教育资源再分配等方面都带来新的问题,同时带来更为深层的乡村文化断裂和乡土认同的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