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历史,是人类社会生活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它远过十一种记载。历史研究正是借助于对相关社会历史过程的史料的分析、破译和整理,以认识研究对象的过去、研究现在和预测未来。教育科学的历史研究法,是通过搜集某种教育现象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事实加以系统客观的分析研究,从而揭示其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人们为了正确地分析问题,必须从历史过程中,正确地裁取特殊矛盾所经历的发生、发展全过程,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不仅揭示历史发展规律.同时也是为了取得借鉴。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科学的历史研究,不会产生真正的科学。

区别于教育科学的别的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法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研究对象是过去已发生的教育事件,即研究者主体与作为被研究客体的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和历史过程之间,不是相对同步协调关系,而是一种非共存的历史性关系。客体不是作为现实中介的客体,而是已经凝结、稳定了的过去,是已经发生了的、不可逆转的。(2)按集的是已有文献资料,是按照历史的时间顺序和空间范围再现历史的全过程,“按照历史”“必须处处追随着它”。并且资料分析是以逻辑分析方法为主。(3)历史研究方法本身是一个多层次的立体结构。有的学者从历史学角度分析历史学总体结构,提出了很有见地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