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传递和传播人类文明的专业人员,是在学校中承担教育教学任务,以教书育人为主耍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教育学对教师的基本界定。然而,无论是从社会历史传统所形成的观念,还是从社会现实对教师的实际要求,或者从家长、学生对教师的期望来看,教师远不是一个简单的“专业人员”所能界定的。在中国社会的历史传统里,教师已是“神”,是要上厅堂的供奉之位的;在现代社会的文化观念里,教师是“春蚕”,是“蜡烛”,是“园丁”,是“铺路石”,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学生和家长的心目中,教师还是榜样,是模范,是师表,是“路标”,是“航标灯”。长期以来,社会在这种文化观念的支配下,已不把教师当“人”来认识。教育管理者或学校管理者也没有把教师当“人”农对待,即便把教师当“人”对待,那么教师也必须是如孔子一样的“圣人”,是“完人”,是工作不知疲倦的“超人”。在急剧变化的时代和教育改革不断加速的环境里,这种倾向违背了教师作为“人”的本质特征。这种倾向如果继续支配着对教师的要求、对教师的管理,必将对教师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进而影响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影响教育改革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