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这是给教育做了质的规定。具有这一本质属性,不管其现象多么复杂,都堪称教育,不具有这一属性,就不是教育。这样的表述从本质意义上讲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但我们不能停留在这一点上。这样的表述,还没有给我们展示出教育活动的复杂性,还没有揭示出教育活动的内部矛盾。要指示出教育活动的内部矛盾,就要研究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及其要素间的基本关系,否则,我们对教育还不可能有深刻的认识。

任何教育活动,都是由四个基本要素构成的。这就是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的内容、教育手段。

教育者,凡是给受教育者的影响起到教育作用的人,都可以称是教育者。主要是指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形式的教育机构的工作者,家长是子女最初和最经常的教师。

受教育者,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受教育。所以受教育者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是新生一代,是儿童、少年和青年。随着科学技术在生产上的广泛运用,受教育者扩展到了成人。在职或脱产的教育,已成为现代生产中生死他关的问题提了出来。所以受教育者也包括着在各种形式中从事学习的成年人。

教育内容,是受教育者(学生)认识的客体。这一客体,广义的说是客观存在。狭义的说,是教育老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所确定的教育内容,在学校里主要体现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中。受教育者所认识的客体不是由教育者随意定的,而是由社会定的,不是任意的,而是有一定范围的特定的内容。

教育手段,这是教育者借以将教育内容作用于教育对象的媒介物。或者说,是受教育者借以实现认识客体的媒介物。教育手段包括精神手段和物质手段。精神手段主要是教育者对教育客观规律的认识,教育方法的掌握,教育艺术的运用。物质手段主要是进行教育时所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如教具、实验室、现代化教学设备、电化教育器材等等。